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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維奇與烏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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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根繪畫 Two Figures |
為何需「造假」?為何不願承認僅是藝術而無其它?這涉及到「造假」本身本就另有他圖,勢必是「為著什麼」而服務,也就是說藝術僅是附屬。「我們這個時代要懂得說故事,要有說故事的能力。」不知在多少場合我都聽到這令人生厭的話。於是:
賣酒,需說故事;賣衣服,需說故事;賣香水,需說故事;賣相機,需說故事;賣電腦,需說故事;賣車子,需說故事;賣房子,需說故事;賣人,也需說故事;賣國家,不就是現在正說著的那些故事?
「從法西斯主義分子和史達林主義分子的觀點來看,前衛的藝術和文學的問題不在於其批判性,而是因為它太『清白』了,很難把宣傳的訊息灌輸進去,而媚 俗的文化卻剛好相反,正適合用於宣傳之途。」葛林柏格(Clement Greenberg, 1909-1994)在他著名的文章〈前衛與媚俗〉(Avant-Garde and Kitsch)曾如此精闢的闡釋。我們寧願相信「我們能懂的故事」(甚至連這故事多爛都不在乎),而不願相信一個事物就是本身而無其它;而如此座落的慣性,當一個除了本身而無其它的事物出現在我們面前時,我們還懷疑是另有他圖!我不知在多少人嘴裡聽到「謝德慶那瘋子,想成名想瘋了,所以才會把自己關起來!」而這些認為謝德慶圖謀成名的人,卻又毫無抵抗力的蕩漾在其它「故事」的「造假」光輝中,而後說這就是生活,或宣稱著他們的品味才是「生活美學」,才是藝術。
沒錯,藝術來自於「生活」,並以「生存」(existence)作為前提;也就是說藝術始終是與「活著」(alive)這事實迫切相關,除此之外我 想不到任何藝術存在的必要。但我們常宣稱的「生活美學」的問題在於,是把「美學」(藝術)視為生活的修飾,也就是根本的附屬,而不去看待「美學」可以是種 「活著」的獨立方式;也就是說除了只是「活著」外,不提供其它「故事」。這種「活著」的獨立方式,我曾稱它為ReArtlity,也就是在Reality 中置入Art,不去強調彼此的附屬性,而是強調彼此的「難以區辨性」(indiscernibility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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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德慶 |
這是謝德慶在他的「公開報告」(public report)說「我讓我自己活著」(I kept myself alive)這句話讓我感動的關鍵。因此,關於藝術,只有「活著的美學」而沒有「生活美學」,除此之外的其他的東西,都跟藝術沒有直接關係。